《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 在關里水庫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解讀
為保障關里水庫工程前期工作順利推進,維護征地移民群眾合法權益,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擬發布《關于禁止在關里水庫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現就《通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與依據
(一)起草背景
擬建關里水庫工程是黔江區規劃建設的一座重要的?。?)型水利工程,主要承擔農業灌溉和城鄉供水功能。工程建成后,將有效保障水市鎮、濯水鎮、阿蓬江鎮等相關村社數千畝農田灌溉及數千人飲用水安全,對提升區域抗旱能力、支持特色農業發展、促進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為確保工程建設征地實物調查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在調查范圍內新增建設、遷入人口等行為影響后續補償安置的公平性與合理性,需依法發布本通告,對工程占地和淹沒區實施嚴格管控。
(二)起草依據
參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679號)第七條:實物調查工作開始前,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應當發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并對實物調查工作作出安排。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辦理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工作有關程序的通知》(渝辦發〔2008〕238號):新建大中型水庫在開展工程占地和淹沒區征地實物調查前應發布實物調查通告。對不跨區縣(自治縣)行政區域的工程,市政府授權工程建設占地和水庫淹沒區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布通告。
二、文件制定過程
《通告》由區水利局牽頭,會同區司法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及水市鎮人民政府等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勘測范圍共同研究起草。在形成代擬稿后,嚴格履行了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等程序,最終報請區人民政府審定發布。
三、文件主要內容
《通告》核心內容可概括為“明確一個機制、劃定一個范圍、列出一項清單、提出一套要求、規定一系列禁止事項”。
明確實物調查工作機制:成立了由區水利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水市鎮人民政府、項目法人及設計單位共同組成的實物調查工作組,負責具體調查工作。
劃定實物調查具體范圍:調查范圍涵蓋樞紐工程區(大壩及周邊50米范圍)、水庫淹沒影響區(按不同地類和安全超高標準劃定)、進場公路、輸水工程區等所有占地區域。主要涉及水市鎮關里村及水市居委的相關村民小組。最終范圍以工程設計紅線及土地勘界成果為準。
列出實物調查內容清單:調查內容包括人口、土地、房屋及附屬建(構)筑物、各類專項設施(水利、電力、交通、通信等)的現狀情況。
提出配合調查工作要求:要求調查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配合調查工作,不得阻撓。
規定核心禁止事項及后果: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遷工作結束止,在調查范圍內嚴格實行“五個禁止”:
一是禁止新增任何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構筑物。二是禁止搶栽、搶種花卉苗木及多年生經濟作物。三是禁止改變房屋用途。四是禁止新遷入人口(原則上以戶籍為準,對戶籍不在該轄區但符合安置條件的人員需要遷移的,由村居委、水市鎮鎮政府、區征地拆遷部門共同書面認定提供相應材料方可遷入)。五是禁止任何阻擾實物調查的行為。
凡違反以上禁止事項所形成的新增人口、新建房屋、新種作物、新建設施等,在后續征地拆遷時一律不予補償和安置,相關損失由行為人自行承擔。
四、解讀單位及咨詢電話
本《通告》由重慶市黔江區水利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23-7922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