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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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部門 名稱 |
收費單 位名稱 |
單位 性質 |
收費 項目 |
收費 性質 |
服務內容 或涉及事項 |
收費標準 |
標準制定 方式及部門 |
政策依據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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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本級 |
政府部門 |
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 |
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 |
合同履行的經濟保障,促使供應商按照采購合同約定履行權利義務事項 |
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10% |
政府制定/財政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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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本級 |
政府部門 |
履約保證金 |
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 |
履約保證金 |
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
政府制定:國家發展改革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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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本級 |
政府部門 |
工程質量 |
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 |
保證工程質量 |
保證金預留比例由發承包雙方自行約定,但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
政府制定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17〕1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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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職務(職稱)、指紋、資格、資信、選票、戶籍注銷、國籍 |
每件收費95元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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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資格、資信、章程、決議 |
每件收費380元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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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轉讓,股權轉讓,投資合作等經濟合同(協議) ?? |
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部分(含50萬元),按0.15%收取,按比例收費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5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按0.1%收取;5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按0.07%收取;5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04%收取。標的總額6億元(含6億元)以下的,按標的總額的0.05%收取,最低每件收費300元。標的總額超過6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公證服務費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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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 |
標的總額6億元(含6億元)以下的,按標的總額的0.05%收取,最低每件收費300元。標的總額超過6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公證服務費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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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簽發執行證書 |
申請執行債務總額6億元(含6億元)以下的,按申請執行債務總額的0.1%收取,最低每件收費500元。申請執行債務總額超過6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公證服務費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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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證書(執照) |
每件收費380元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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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 |
每件收費380元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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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文本相符 |
每件收費285元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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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公證書譯文與原文相符 |
每件收費95元 |
政府制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物價局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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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服務費 |
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現場監督 |
視難易耗時程度協商,5000元—50000元/件或1000元—5000元/每小時,耗時包含路途往返時間,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 |
市場調節價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雙方協商確定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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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服務費 |
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證據保全 |
視難易耗時程度協商,2000元—5000元/件 |
市場調節價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雙方協商確定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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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服務費 |
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公證提存 |
按提存標的額的0.1—0.3%收取費用,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市場調節價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雙方協商確定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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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服務費 |
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保管 |
視保管物品種類、價值協商,100—500元/件/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租用倉庫、銀行保管箱、投保等費用另計 |
市場調節價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雙方協商確定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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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公證服務費 |
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其他法律服務 |
法律意見書:視難易程度協商,2000元/件起;線上公證平臺使用(不含公證服務費)不高于100元/件。代書民事類法律文書:涉及單方法律行為的法律文書,100元-500元/件;民事協議類的法律文書,200-5000元/件。代書經濟類法律文書:依據文書內容協商,500元-5000元/件。代辦登記:視難易耗時程度協商,100元-500元/件。外出辦證服務:黔江城區內100元/件,黔江城區內外300元/件/天,食宿費、交通費依實際發生另行支付;公證書副本:國內公證書10元/本,涉外、涉臺港澳公證書30元/本,公證文書(含附件)超過20頁的另行協商依實際發生支付。翻譯:參照翻譯公司報價執行。委托鑒定、檢測、評估等,依實際發生支付。復印:當事人自主選擇是否接受本處提供的有償復印服務,單面0.5元/張,身份證或雙面1.0元/張;打印:當事人自主選擇是否接受本處提供的有償打印服務,1.0元/張;查閱公證檔案費:50-100元/每卷;刻錄光盤:30元/盤;公證書郵寄:依實際發生支付;涉臺公證書副本郵寄費120元/件 |
市場調節價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價規〔2017〕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3號) |
雙方協商確定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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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黔江區司法局 |
重慶市黔江公證處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 |
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 |
合同履行的經濟保障,促使供應商按照采購合同約定履行權利義務事項 |
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10% |
政府制定/財政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