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黑溪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黑溪鎮村(社區)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溪府發〔2023〕50號
黔江區黑溪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黑溪鎮村(社區)治理積分制管理???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
????現將《黑溪鎮村(社區)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黔江區黑溪鎮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黑溪鎮村(社區)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
實施方案
為全面提升黑溪鎮村(社區)治理科學化、精細化、現代化管理水平,激發廣大村(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村(居)民文明程度和社區民主管理水平,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在黑溪鎮白合社區、光明村和蘇維村推行村(社區)治理積分制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基層治理方式,充分調動農民參與鎮村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扎實推進鎮村治理工作,以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為目的,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加強村(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采用積分方式對轄區村(居)民的綜合表現進行量化管理,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廣大村(居)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促進法治、德治、自治有效融合。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在組織實施積分制中,對積分內容、評價方式、結果運用等各個環節進行把關,充分體現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保障積分制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二是堅持統籌推進,把積分制作為“三治”結合建設的有效載體,將鎮村治理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鎮村振興重點工作結合起來。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從鎮村治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農民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入手,發揮積分制思想引領、行為引導作用。四是堅持群眾主體,依托村民自治組織和各類群眾性協商活動,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將積分的主要內容、評分標準、運行程序等方面交由群眾商定,公平公正、依法依規實施,做到策由民選、規由民定、事由民決。五是堅持以人為本,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積分制管理,做到積分制管理為了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堅持正面引導,加強宣傳,營造人人參加積分的濃厚氛圍,凝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六是堅持公平公正,實現積分項目全覆蓋,積分對象全參與,積分過程、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積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標
2023年在黑溪鎮白合社區、光明村和蘇維村實行積分制管理,在各村(社區)形成尊老愛幼、誠信友善、團結和諧、遵紀守法、熱心公益活動的良好風尚,逐步達到管理科學、運行規范、基層自治能力和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的目標。堅持循序漸進,不斷創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辦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逐步在全鎮推廣應用。
三、運行規則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1.積分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黑溪鎮成立積分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帥仕波擔任組長,其余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經發辦、黨政辦、平安建設辦、文化中心、規劃建設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特色產業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積分制管理工作的領導、部署、統籌、協調工作。
2.積分制管理村(社區)工作組。村(社區)成立積分制管理工作組,由各駐村領導任組長,村(社區)書記和駐村第一書記任副組長,副書記、專干、本土人才為工作組成員,負責社區積分制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積分審核工作組。村(社區)成立積分審核工作組,由村(社區)書記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以網格為單位、每網格確定1名黨員代表為成員,負責積分的審核認定。
4.積分執行工作人員。村(社區)干部、黨員代表、網格員、保潔員為積分執行人員(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負責初步核實積分事項和積分導入工作。
(二)積分的主體和內容
1.積分主體。參與積分管理工作的主體主要是村(社區)常駐村(居)民。
2.積分內容。村(居)民積分的內容分為六大類:宣講學習類、文明習慣類、傳統美德類、遵紀守法類、公益行動類、其他類。積分制管理計分項目由獎分和扣分兩部分組成。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詳見附件1)。
(三)積分流程
村(社區)建立管理臺賬,有參與意愿的村(居)民以“戶”為單位建立積分檔案。
1.一月一記錄。村(居)民申請積分可通過口頭、電話、短信、QQ、微信等多種方式向積分執行人員申報,申報時要清楚告知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事由,并提供相關證據。積分執行人員發現村(居)民具有獎扣分相關的行為,可不經村(居)民申報,核實后直接導入積分。
2.一季一審核。村(社區)積分審核工作小組每季度對村(居)民積分進行審核認定。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將村(居)民的積分情況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廣大村(居)民的查詢、監督。村(居)民對積分有異議的,可進行反映,審查小組調查核實后,根據調查情況作出認定。
(四)積分的審核
積分執行人員負責初步審核積分事件的真實性。積分管理審核小組對所導入的積分事項進行再次審核、認定。對虛假申報的村(居)民和虛假登記的積分執行人員實行雙倍懲罰扣分制度。
(五)積分的公示
每季度次月5日前對積分前15名進行公示。
(六)積分結果運用
1.實行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每半年召開一次村(居)民代表會議進行表彰。
2.作為村(居)民“評先”依據。積分作為“身邊好人”、“五好家庭”、“鎮賢”、道德模范、勞動模范等評選重要參考。
3.積分實行一年累計使用。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上旬)
1.成立工作機構。鎮、村(社區)分別成立積分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審核小組。
2.廣泛宣傳發動。9月17日前充分利用群眾會、院壩會、微信群、入戶走訪等形式宣傳積分制管理工作。
(二)準備實施階段(9月中下旬)
1.召開動員大會。白合社區、光明村和蘇維村于9月12日前根據鎮級實施方案,結合本村(社區)實際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
2.基礎工作準備。按照統一部署,白合社區、光明村和蘇維村根據實施方案具體落實,工作場所、軟件及相關設施在10月底前準備到位。
3.總結完善。年底之前組織兌換一次物資,在積分制實施過程中及時總結交流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逐步完善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分制管理是倡導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美德、提升居民素質、提高社會治理“四化”水平、實現基層自治能力和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的重要抓手,各村(社區)及經發辦要高度重視,互相配合,共同推進此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鎮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對總體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村(社區)認真把握學習積分制管理的工作步驟、積分內容、積分運用等知識,嚴格工作程序,把握關鍵環節,做到程序嚴謹、方法得當、公開公正。
(三)強化保障,落實責任。黑溪鎮政府加強積分管理硬件設施設備等資金保障,村(社區)要落實好具體工作人員,把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工作對象,特別要加強積分導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監督指導,保證各項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