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池鎮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鵝池鎮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堅行動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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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鵝池鎮打通“生命通道”行動,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和市安委會、區安委會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部署要求,結合《全區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堅行動工作方案》(黔江消安委發〔2024〕4號)要求,特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消防安全重要論述,深入落實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安排,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利用兩年時間,堅決整治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問題隱患,堅決拆除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鐵絲網等障礙物,堅決清理妨礙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進一步建立健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制度機制、責任鏈條和防控體系,全力守護“生命通道”暢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范圍
(一)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
(二)占用、堵塞、封閉建筑(場所)內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豎向管井堆放雜物、防火封堵破壞,敞開式外廊堆放可燃雜物。
(三)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滾動排查。
建立“生命通道”滾動排查機制,對占堵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等突出問題,常態化開展排查,動態更新問題清單、做到閉環管控。
1.針對消防車通道。按照區政府辦公室《消防車通道綜合治 理工作實施方案》,采取“政府牽頭、街鎮負責、部門參與”的方式,開展全面清理排查,登記造冊建立嚴管整治清單。
2.針對建筑(場所)內部疏散通道。發動基層網格力量開展全面排查。
3.針對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的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各村(社區)對轄區開展全面排查,并建立臺賬排查,同時報鎮應急辦(消防工作站)存檔;對發現的重點場所問題,及時抄告對應行業主管部門,做到信息共享。
(二)實施綜合治理。
4. 完善消防車道標識管理。由規建辦、應急辦(消防工作站)牽頭,黨政辦、財政辦配合,按照區政府辦公室《消防車通道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6月底前對轄區所有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進行標識化、規范化管理,設置和完善相關禁停標線、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區,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時”原則提前進行規劃設置,并督促責任單位加強日常管理,防止標識、標線、標牌損壞、脫落、模糊。
5.深化“拆窗破網”工作。對人員密集場所違規設置的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依法予以拆除。各科室要對照排查臺賬,督促指導單位(場所)主動拆除;規建辦要組織對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招牌、臨街面超出建筑物墻體的防護網開展集中整治,逐一對賬銷號;對拒不拆除的,采取行政、經濟、法律、輿論等手段,實施綜合整治。6月底前,餐飲場所、公共娛樂、賓館飯店等大眾消費場所,要整治見底;12月底前,學校、醫院、養老機構等特殊敏感場所,要整治見底;明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經營性自建房等“九小場所”,要整治見底。
6.加大部門執法整治強度。派出所、規建辦、應急辦(消防工作站)要緊盯占堵消防車通道嚴重路段、區域,在夜間車輛占堵問題突出的集中時段,加密檢查頻次,每月至少組織1次聯合集中夜查;對嚴管整治對象,“一點一策、一路一策”,納入督辦、限期整改,做到“治理一處、鞏固一處、銷號一處”。派出所要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單位監督檢查,綜合執法大隊、應急辦(消防工作站)要運用消防賦權和委托執法權限依法實施警告、罰款處罰,對多次違法停車占堵消防車通道、反復違規設置鐵柵欄、防護網的,依法運用信用監管手段,實施聯合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深化宣傳曝光。
7.加強媒體宣傳。應急辦(消防工作站)、文化服務中心及各村(社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傳統媒體和各類新媒體平臺,廣泛宣傳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義,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識,引導廣大群眾共同維護消防“生命通道”安全暢通。
8.強化警示教育。由應急辦(消防工作站)牽頭,文化服務中心配合,制作火災典型案例專題片,動員基層力量上門做好群眾工作,講清利害關系和法律責任,開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動以案示警、以案為戒、以案促改。對隱患特別突出、違法行為特別嚴重的,提請政府召開隱患整改現場警示會、約談會,督促落實整治責任措施,形成強大整治聲勢。
(四)加強長效監管。
9.固化消防車通道聯合執法機制。派出所、綜合執法大隊、應急辦(消防工作站)等科室部門要固化落實前期消防車通道聯合執法措施,定期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加大處罰、曝光力度,強化執法信息共享,切實做到常抓不懈。
10.加強消防“生命通道”常態監管。派出所、綜合執法大隊、應急辦(消防工作站)要按結合日常檢查加大對社會單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11.構建行業部門齊抓共管機制。其他相關責任科室要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將消防“生命通道”納入本行業、本系統日常檢查、督查重要內容,并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斷提升消防“生命通道”規范化管理水平。
四、時間安排
(一)部署推進階段(2024年4月28日前)。制定本轄區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案或細化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及時進行部署推進。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5年11月底前)。組織開展自查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分類制定整改計劃,科學確定整治目標、整改時限,有序推進整治攻堅。各鄉鎮街道充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參與排查,并做好排查人員業務培訓指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5年12月底前)。堅持邊整治、邊調研、邊總結,對存在的普遍性、系統性問題進行梳理研究,加強全鏈條、全過程管控,健全完善確保消防“生命通道”暢通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推進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鎮級層面成立以鎮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在應急辦(消防工作站),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形成整治合力。
(二)堅持統籌推進。要將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與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等重點任務統籌結合、同步推進。
(三)全面壓實責任。要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行動遲緩、工作敷衍的,堅決予以通報批評、約談警示,對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按程序啟動責任倒查機制,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