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城東街道辦事處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黔江區人民政府城東街道辦事處是黔江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區人民政府領導,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轄區內行使相應的政府管理職能。具體為:指導、幫助社區(村)居委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它工作;負責本轄區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做好社會救助和其他社會保障工作;執行本轄區內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管理本轄區內的社會事務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環境保護、文化、衛生、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負責維護本轄區內社會秩序穩定,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民調解工作;維護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等的合法權益;開展擁軍優屬,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做好國防動員和兵役工作;做好經濟發展規劃、農村經營管理、經濟社會統計、村鎮規劃建設、市容環衛、農業經濟管理、森林管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配合做好防災救災工作;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以及辦理區人民政府交辦的事項。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下設黨政及黨群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人大工委、民政和社會事務科、平安建設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財政辦7個綜合辦事機構,設社區事務服務中心、社區建設服務中心、文化站、農業服務中心、社保所、退役軍人事務站、綜合執法大隊6個事業機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2364.05萬元,含當年預算收入2364.02萬元,上年結轉0.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64.0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較去年2281.56萬元增加82.49萬元,主要是財政口徑調整,公用經費預算本年度按照編制預算增長以及人員工資調整,工資福利收入增加。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2364.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94.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3.7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4.0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8.87萬元,文化支出55.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6.53萬元,農林支出407.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39.8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82.49萬元,主要是財政口徑調整,公用經費預算本年度按照編制數預算,以及人員工資、社區干部報酬調整,公用經費收入及人員經費收入增加。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64.0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64.05萬元,比2020年增加82.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02萬元,比2020年增加182.4萬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健康休養費調標、在職人員工資調標以及相應的社保繳費增加、村干部報酬調標、財政口徑調整人員公用經費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退休人員健康休養費,村級運轉及村干部報酬,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618萬元,比2020年減少48萬元,主要是新一輪財政體制調整,項目預算收入減少。主要用于基層黨建、紀檢監察、疫情防控及宣傳、污染防治、意識形態管控、計生衛生事業、民生救助、項目建設、城市維護管理、安全穩定維護、退役軍人服務、基層武裝、人大代表履職活動、城鄉社區環境衛生、社會事業及生產發展、病蟲害控制、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農林產業發展管理、脫貧鞏固、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
2021年城東街道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21.34萬元,比2020年減少0.6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4萬元,比2020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我街道繼續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持續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大力壓縮公務接待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34萬元,比2020年增加0.34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原保留的兩違車輛運行維護費為上級撥入專項經費保障運行,未在本級資金中列支核算,現兩違車輛運行維護費納入本級經費中保障。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02.09萬元,比上年增加29.54萬元,主要原因為財政政策口徑調整,公用經費以人員編制數核算,以及新調入人員等經費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3萬元,均為政府采購貨物預算,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33萬元,均為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364.02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其他(環衛垃圾清運車)4輛。2021年無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預算公開聯系方式。
付澤錦,電話:023-7922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