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黔)建罰﹝2025﹞第 3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
(黔)建罰﹝2025﹞第 3號
當事人:江西興建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82685984304G
法定代表人:? 劉水珠? ? ??
地? 址: 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蓉江街道辦事處嶺背村
你司在承建黔江首都國投五星生活廣場項目時存在專職安全員黃秀紅、朱明婷未按規定在崗履職的違法違規行為。
專職安全員未在崗履職的行為,涉嫌違反《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的規定。
主要證據有:黔江首都國投五星生活廣場項目施工許可證、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詢問筆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詢問筆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詢問筆錄、整改通知書。
根據《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在崗的”之規定,擬對你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罰款人民幣200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內可以到重慶市黔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309室繳納罰款。逾期拒不繳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黔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向黔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或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 ? ? ? ? ? ? ? ??
? ? ? ? ? ? ? ? ? ?重慶市黔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 ? ? ? ? ? ? ? ? ? ? ? 2025 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