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重慶市黔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宣傳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方面的執法職能;承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施工現場特種設備和非特種設備管理、建筑行業生態文明建設、建筑節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城建檔案、竣工驗收備案、裝飾裝修、質量投訴、建筑企業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執法職能;承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標投標相應合同履行管理、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預拌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等建筑市場管理方面的執法職能;承擔房地產開發建設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等房地產行業監督管理方面的執法職能;承擔城鎮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執法職能;承擔物業管理等方面的執法職能;承擔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等方面的執法職能;指導鄉鎮街道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住房城鄉建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內設:綜合科、執法監察科、執法一大隊、執法二大隊、執法三大隊、執法四大隊。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630.60萬元,支出總計630.60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6.0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630.6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6.0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及追加工作經費。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30.60萬元,占10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630.6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6.0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其中:基本支出586.47萬元,占93.00%;項目支出44.13萬元,占7.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起,財政實行零結轉制度,我單位本年度無結轉結余。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30.60萬元。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66.0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30.6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6.0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9.42萬元,增長8.5%,主要原因是年中建委機關調劑工作經費44.13萬元至我單位用于保障單位日常工作運行。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30.6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6.0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9.42萬元,增長8.5%。主要原因是年中建委機關調劑工作經費44.13萬元至我單位用于保障單位日常工作運行。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起,財政實行零結轉制度,我單位本年度無結轉結余。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02.23萬元,占16.2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6.66萬元,增長3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2)衛生健康支出29.69萬元,占4.7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73萬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名職工調出本單位。
(3)城鄉社區支出473.62萬元,占75.1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4.72萬元,增長5.5%,主要原因是年中建委機關調劑工作經費44.13萬元,同時人員支出減少。
(4)住房保障支出25.06萬元,占3.9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22萬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名職工調出本單位。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86.4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13.8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59.34萬元,增長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在職工資、五險一金、規定內福利、退休職工康養費等支出。公用經費72.6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05萬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規范公用經費使用范圍,確保公用經費只減不增,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單位日常運行費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6.82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68萬元,下降9.1%,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57萬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我委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區兩級關于嚴格執行“三公”經費管理的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4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用,無公務車維護費及購置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0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保險、日常保養、油費等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2萬元,增長0.3%,主要原因是外出檢查等工作開展較多。
公務接待費0.82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級及以上部門來我委開展檢查、指導工作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68萬元,下降45.3%,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58萬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我委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區兩級關于嚴格執行“三公”經費管理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支出。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2輛;國內公務接待16批次92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89.36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3.0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本年度培訓費支出3.2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28萬元,增長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職工外出參加培訓較多。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按照部門決算列報口徑,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 ? ?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0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主要用于采購單位運行辦公用品。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單位自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1個二級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44.13萬元。
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六、專業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7923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