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黔江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全區公共租賃住房的配套設施建設、維修維護、審核配租及住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相關年度計劃工作;宣傳貫徹住房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主管部門擬定住房保障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供應體系;做好全區公共租賃住房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承擔全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與房改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房屋交易管理事務工作。
(二)機構設置
內設4個職能科室:財務綜合科、租賃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物業管理科。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4年度決算編制單位主要包括1個事業單位:黔江區住房保障中心。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1244.26萬元,支出總計1244.26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3646.74萬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1244.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3646.74萬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44.26萬元,占10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1244.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3646.74萬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其中:基本支出338.50萬元,占27.21%;項目支出905.75萬元,占72.79%;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無結轉結余。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44.26萬元。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3646.74萬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44.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3646.74萬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787.32萬元,下降59.0%。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44.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3646.74萬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787.32萬元,下降59.0%。主要原因是項目安排減少,收支相應減少。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無結轉結余。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47.42萬元,占3.8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08萬元,增長38.1%,主要原因是補繳2024年養老保險。
(2)衛生健康支出17.62萬元,占1.4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53萬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出,基數變動。
(3)城鄉社區支出268.71萬元,占21.60%,較年初預算數減少9.10萬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出,基數變動。
(4)住房保障支出910.50萬元,占73.1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790.78萬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出,基數變動。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38.5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19.7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3.91萬元,增長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補繳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在職工資、五險一金、規定內福利等支出。公用經費18.8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77萬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嚴格規范公用經費使用范圍,確保公用經費只減不增,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單位日常運行費用、“三公”經費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三公”經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4年度無“三公”經費分項支出。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本部門2024年度無“三公”經費實物量。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未舉辦大型會議。本年度培訓費支出2.4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36萬元,增長17.2%,主要原因是職工外出參加培訓較多。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8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8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8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8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耗材、打印設備等。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單位自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年度我單位對10個二級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2633.55萬元。
(二)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六、專業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7923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