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旅游事業發展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黔江區旅游事業發展中心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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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黔江區旅游事業發展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旅游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黔江區委、區政府旅游工作重大安排部署和扶持旅游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研究旅游經濟發展新動向,引導發展旅游新業態,推動“旅游+”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提升旅游經濟發展質量;貫徹執行國家、重慶市旅游行業設施設備和服務各類標準,組織開展服務質量評比活動,指導全區旅游品牌創建,開展A級景區、星級賓館等品牌評定,監督、引導旅游行業規范經營、安全運營和文明旅游;負責全區旅游形象策劃和宣傳推廣,策劃和組織參加旅游推薦活動、節事活動,推進區域旅游合作與發展,指導旅游企業開展旅游產品營銷工作;引導旅游行業規范經營,配合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開展旅游市場環境整治;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旅游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旅游咨詢服務與投訴處理,促進旅游市場健康發展;負責全區旅游信息化工作,指導全區旅游行業智慧化建設,建立完善旅游大數據庫;負責全區旅游行業從業人員教育與培訓,指導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研發與營銷,協調鄉村旅游、扶貧旅游有序發展;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文旅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內設4個機構:辦公室、產業發展站、宣傳推廣站、行業服務站。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308.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08.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1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增加7.1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308.11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8.5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8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8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0.87萬元。比2025年增加2.39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增加2.39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8.1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8.11萬元,比2025年增加2.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8.11萬元,比2025年增加2.3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調整。
本單位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0.8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差異。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差異;公務接待費0.8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差異;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差異;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差異。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4.16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工資變動導致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按比例提取部分金額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我單位2026年無項目預算支出。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我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五)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 楊娜?????? 聯系電話:023-79242736?
重慶市黔江區旅游事業發展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