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主要負責研究商貿領域現代市場體系、現代流通方式等商務運行中的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商貿領域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起草商貿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行業專項規劃編制。實施商貿物流促進政策,冷鏈行業管理、倉儲發展、重點商貿項目策劃、編制、統計監測分析,落實商品儲備制度、指導商圈、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業態調整、商業體系建設,擬定消費促進、服務業發展、會展經濟等方面的規劃、培育、培訓、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承擔突發性災害和突發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應急工作,指導、規范商貿系統行政審批工作、商貿行業行政執法、商務舉報投訴受理、行業監管綜合執法,參與打擊商業欺詐,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等重要商品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成品油經營、儲存日常安全監督、拍賣行業監管、汽車流通及老舊汽車更新等行業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商貿領域“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推動商貿領域信用建設和優質服務工作;負責電子商務發展工作,實施電子商務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及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行業管理,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示范區和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建設,協調支持配送、支付、技術、認證等配套行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推廣應用及信息化建設,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電商物流等數字商務有關工作。負責外經外貿外資工作,負責擬定外向型經濟發展規劃、對外貿易、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總部貿易和轉口貿易的指導、管理和服務,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和貿易救濟調查,指導和組織實施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和對外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實施出口知名品牌、進出口基地、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組織協調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同時做好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咨詢,投訴協調、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外商投資企業統計工作,實施企業“走出去”戰略,組織轄區企業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濟合作,推進企業國際產能合作,對接做好海關商檢、中新示范項目等相關工作。協調推動各開放平臺協同發展,指導、推行、實施貿易便利化建設,協調承擔“少數民族地區外向型經濟跨越式發展試驗區”涉及的相關工作。負責協調對接市貿促會、自貿區等平臺單位的相關工作。
(二)單位構成。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物流(口岸)服務中心(二級單位)。
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為政府組成部門,內設9個職能科室和1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是辦公室、規劃發展科、市場流通科、電子商務和信息化科、外經外貿科(中新項目管理科)、運行調節科、法治科(特商科)、財務審計科、政工人事科等9個職能科室。
二級單位是重慶市黔江區物流(口岸)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591.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91.4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2101.75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機構調整,原直屬事業單位(黔江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被撤銷;二是上級項目預算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591.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43.71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7.4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1.0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9.26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480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20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101.7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62.69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939.0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91.4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91.49萬元,比2024年減少2101.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93萬元,比2024年減少162.69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調整,原直屬事業單位(黔江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被撤銷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社保、公積金繳納,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505.56萬元,比2024年減少1939.06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項目預算減少,主要用于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對外開放市場主體培育及產業發展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2萬元,比2024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調整,原直屬事業單位(黔江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被撤銷,其“三公”經費2024年預算1萬元,今年預算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5萬元,比2024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調整,原直屬事業單位(黔江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被撤銷,其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1萬元,今年預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05.25萬元,比上年減少20.81萬元,主要原因為機構調整,原直屬事業單位(黔江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被撤銷。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505.5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五)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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