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準變更自我公開聲明
重慶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準變更自我公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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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檢測機構名稱 (印章) |
重慶市黔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 |
編制日期 |
2026.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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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王祥炳 |
電話/傳真 |
181083356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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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產品/項目/參數) |
已批準的標準(方法)名稱、編號(含年號) |
變更后的標準(方法)名稱、編號(含年號) |
變更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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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施工噪聲 |
本標準與《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1.修改了部分術語和定義; 2.修改了建筑施工噪聲監測要求; 3.修改了測量結果評價方法; 備注:不做自動監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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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標準變更不涉及實際能力變化,本機構承諾已具備新標準(方法)所需相應資質認定條件,并對自我聲明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自我聲明事項造成的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機構技術負責人(簽字):??????? ?????????時間: 機構最高管理者(簽字):???????????????? 時間: | ||||||||
注:在實施自我聲明的2個工作日內,檢驗檢測機構應當通過官方網站、樣品接收場所或者其他渠道,公布檢驗檢測標準(方法)變更的自我聲明,并將《重慶市檢驗檢測資質認定標準變更自我公開聲明》(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書面告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質監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