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生態環境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門職能,全域環境質量保持良好
在全區各部門支持、密切配合下,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主線,以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為抓手,持續開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行動計劃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有序推進2019年生態環境目標任務,連續13年末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2019年,黔江城區空氣優良天數達348天,優良率95.3%;阿蓬江兩河出境段面常年保持在Ⅱ類水質以上,黔江河水質穩定在Ⅳ類以上,其他流域水質滿足水域功能要求。43個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率100%。城鄉醫療垃圾集中處置率達100%,區域環境噪聲(夜間)和交通干線噪聲達標,滿足功能區要求。
(二)加強干部隊伍廉政建設,積極開展對外宣傳
1.加強干部隊伍法治教育培訓。一是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集中學習法律法規,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學法、守法、敬法、畏法;嚴格執行環保“十項禁令”,規范執法行為;二是我局3名領導干部參加了法制理論考試抽考,并參加了法院庭審旁聽,按時提交了旁聽心得,同時全局在編干部職工參加了法制理論網上考試,參考率、通過率均達到100%;三是按照《重慶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與區人民檢察院建立聯運機制,相互選派3名執法人員交流學習。
2.加強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宣傳。一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在對企業的日常檢查中,向企業業主、員工宣傳環保法律法規,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宣傳環保法律法規600余家次;二是加強日常監管和政策法規宣傳指導,全年向城區餐飲經營單位發放臭氧告知書1000余份。三是舉辦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培訓班,對企業業主和環保管理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和指導。
3.積極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活動。通過“三月法制宣傳月”、“六五環境日”、“憲法日”等大型宣傳活動,向群眾宣傳法律法規,將活動向鄉鎮社區延伸,擴大宣傳面和受眾范圍局。將法律法規宣傳融入到創文明城區工作和生態環保業務工作中去,多形式開展法律法規宣傳。
(三)加強環境監管,嚴格規范執法
1.著力提高執法人員業務能力,開展執法人員全員全年大練兵。一是完善制度練兵。細化完善環境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確保依法行政,推進環境行政執法標準化、規范化。二是組織11名執法人員參加生態環境部、市生態環境局業務培訓,11人次參加生態環境部和市局組織的藍天保衛戰督察幫扶專項行動、長江入河排污口專項檢查行動等專項執法行動,并得到各級嘉獎。區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獲全市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集體、環境執法大練兵實戰大比武一等獎,2名執法人員獲實戰大比武個人一等獎,1名執法人員受區委區政府嘉獎。
2.落實環境監管網格化。扎實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對全區企事業單位基本情況再次梳理匯總,根據梳理情況,對監管對象進行動態更新,重新明確監管責任人,使網格化監管真正落實到位。
3.加強監督管理。一是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執法實現移動執法系統“全覆蓋”,檢查污染源480余家次,污染源日常監管數據庫抽查完成率100%。二是強化污染源在線監控,盛順屠宰等8家重點排污單位已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24小時監控(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達99.4%)。
4.開展好專項行動。開展了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為、綠盾2019、高中考噪聲專項整治等行動,著力推進環境領域問題整改。
5.嚴格執法。2019年立案處罰超標排放廢水、停運廢氣污染治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41件,限產停產2件,查封3件,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件。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1.執行律師顧問制度。從2013年開始,我局聘請縱深律師事務所的三位律師擔任我局的法律顧問,對我局的規范性文件審查、執法案件、合同等進行審查把關,同時也擔任我局的庭審律師。聘請合同為一年一簽。
2.執行案審委員會制度。根據重大案件集體審議制度及環境保護案件的特殊性,我局執行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審查委員會集體審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對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的正確性、合理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嚴格把關,杜絕人情。
3.及時清理行政權力事項、審批事項內容。一是及時維護行政權力事項內容,及時報請取消行政權力事項15項,及時報請廢止規范性文件1件;二是審批標準化,實時更新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服務指南、辦事流程,做到行政審批事項清單規范化、服務指南規范化、審批流程規范化。
(五)抓好安全信訪,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抓好《重慶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和《黔江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貫徹落實工作,完善環保系統內部協調機制和案件轉辦移交制度,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及時、迅速、準確地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認真辦理人大、政協提(議)案,全力維護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鞏固提高人民群眾環境滿意度;全面推進環境應急全過程管理,實現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環境風險評估全覆蓋,持續加強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環境風險防控,確保環境安全。全年共處理投訴407件,回訪率100%、滿意率95%以上。無因環境問題導致的進京、上市事件發生,無因環境問題導致的群體事件發生,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六)依法開展好行政復議工作
2019年我局全年無行政訴訟。我局受理行政處罰復議申請2件、行政命令1件,經和區司法局行政復議業務科室、顧問律師共同審核,均全部維持。
(七)政務公開透明,行政審批規范
1.按時主動公開生態環境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補充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公開保密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投訴舉報受理機制等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跟蹤檢查機制,定期通報各科室隊站信息公開工作及制度落實情況。按照規定對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作出的行政處罰進行公示,所有的行政許可類信息全部實現審批前公示和結果公告。同時網絡平臺接收群眾投訴、審批申請,對我局作出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時通過網站對外公布。
2.規范行政審批制度。一是嚴格執行產業投資禁投清單、工業項目環境準入規定,強化“三線一單”約束作用,做好污染源頭控制,嚴把審批關。二是全面規范排污許可證管理,嚴格執行排污權交易。三是為群眾提供便民服務,2019年在行政大廳派駐3名工作人員,為群眾辦事提供一站式服務。2019年,下達環評批準書68個,建設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驗收30個;核發排污許可證31個,夜間作業審核意見書23個;出具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批復11個。指導建設單位進行網上自主驗收66個,建設項目網上登記表備案754個。辦結率均為100%,無一起投訴件。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環保執法力量相對偏弱,對廣大的農村或者邊遠地區存在一定的執法真空。二是環保法律法規更新較快較大,對新法的了解、熟悉、掌握較弱。三是基層生態環保人員流動性大,培訓較少,業務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繼續開展執法人員大練兵,積極派遣執法人員參加國、市組織的培訓、專項執法行動,提高執法能力。
(二)行政執法與生態環保宣傳同步進行。對企業主動上門宣傳、講解環保法律法規,在執法過程中普及環保法律法規,讓業主能夠知曉、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加強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讓環境違法者真正體驗到環保法律法規的威懾力,對其他業主起到教育警示意義。
(三)加強生態文明宣傳。利用各種平面媒體,宣傳生態文明建設,利用“六五環境日”、鄉鎮趕集日、公眾開放周等時間,向群眾宣傳環境保護相關知識,主動上門向企業宣傳環保政策、法律法規,確保群眾能知曉、參與環保,力爭環保工作群眾滿意率能夠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