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承擔重慶市黔江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及餐飲行政許可管理。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疫苗配送、存儲質量管理。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重大活動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建立違法失信企業名錄庫,推進建立對失信市場主體的聯合懲戒機制和信用修復機制,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重慶市黔江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實施計量監督檢查,監督計量技術機構,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能源計量工作和產品能效標識、水效標識的監督管理。負責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負責商品條碼工作,標準化信息管理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培育和規范檢驗檢測市場。組織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負責開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協助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黨建工作。
(二)單位構成
內設機構22個:辦公室、法治科、組織人事科、財務科、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藥品監督管理科(不良反應監測科)、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質量發展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行政審批科等。
派出機構4個: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東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西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陽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濯水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
執法機構1個: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重慶市黔江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事業單位1個:黔江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114.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114.1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75.4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75.4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114.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27.87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2.7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7.3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46.2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75.4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2.01萬元,項目支出增加93.4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114.1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114.19萬元,比2025年增加175.4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21.45萬元,比2025年增加82.0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等,主要用于保障人員工資、社保、公積金繳納,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92.74萬元,比2025年增加93.44萬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補助資金79萬元”今年由我局編制預算,以及年初區級項目資金預算有所增加等,主要用于食品藥品監管、市場主體管理、市場秩序執法、質量安全監管、知識產權保護、消費維權等市場監管等重點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比2025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
黔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66.64萬元,比2025年減少0.0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5年減少(或增加) 0萬元;公務接待費2.8萬元,比2025年減少0.08萬元,主要原因是遵循“三公”經費逐年降低原則;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3.84萬元,比2025年減少(或增加) 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5年減少(或增加) 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65.46萬元,比上年減少2.83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人員變動。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9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9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0.9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92.74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4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3輛,應急保障用車3車,執勤執法用車1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蒲娟 ?聯系方式:023-8508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