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2021年黔江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黔江府辦發〔2021〕48號)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全面推進依法治區決策部署,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推動民族宗教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F將我委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全委干部職工、各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宗教事務條例》、《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等民族宗教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干部職工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精神和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會議要求,推動全面依法治區在民族宗教領域取得實際成效。
(二)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優化政務服務,加快推進行政審批、行政許可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依法公開民族宗教領域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16個事項,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辦理等制度,民族成份審批確認已入駐黔江區政務服務中心,并全面實現線上辦理,在渝快辦上統一錄入資料并按程序審批,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辦,實現3個工作日辦結,做到嚴格、快捷、高效。依法推進政務公開事項,及時公開民族政策文件規定、財政預決算執行情況等事項,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提高服務效率,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嚴格執行行政執法案卷、文書基本標準,規范行政執法證件、服裝管理。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和輔助人員管理,積極組織新進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培訓。組織干部職工參加黔江區法治理論知識考試,并全部合格。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堅持聘請法律顧問制度。我委與重慶川東南律師事務所簽訂了法律事務委托合同,聘請律師擔任我委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參與我委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決策、行政措施、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見建議,為對外交往和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論證、風險評估,起草或審查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相關事務的談判、磋商。
(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認真開展普法工作,宣傳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條例,發放宣傳資料萬余份。開展以“感悟黨的百年光輝歷程·凝聚同心筑夢磅礴力量”為主題的全區第十一個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周活動,教育引導各族群眾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組織全區宗教活動場所、宗教團體負責人開展集體學習研討《宗教事務條例》,不斷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依法穩妥化解矛盾糾紛。扎實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強外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加強民族關系監測、分析、研判和協調,積極防范和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依法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不斷促進全區各民族群眾交流交往交融。
二、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
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落地落細。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弘揚法治精神,帶頭落實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制度,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風險的能力。組織全委干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組織開展民族宗教領域普法工作,認真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學習考試,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堅持依法辦事,聘請法律顧問,確保決策科學、民主、合法。組織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項事宜,深入宗教活動場所開展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督導檢查,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有力地推進了民族宗教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及依法行政工作。
三、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是干部建設有待加強。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自身政策理論水平、法治觀念、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增強。二是執法工作力量薄弱。民族宗教執法人員不足,協調解決涉及少數民族因素矛盾糾紛、打擊非法宗教活動力量薄弱。究其原因,一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隊伍平均年齡較大,主動學習、認真思考、學以致用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開始衰減。二是單位職工有限,部分人員未取得執法資格。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委將結合民族宗教工作實際,進一步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鞏固和發展全區民族團結宗教和諧社會穩定良好局面。
(一)深入鞏固創民成果。認真貫徹《關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務促進民族團結的意見》文件精神,不斷提升民族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水平。以開展2022年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周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認真組織開展宗教活動場所“四進”活動,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和相關法規政策,全面提升全區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扎實做好普法工作。扎實開展“八五”普法工作,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宗教事務條例》《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宣傳解讀。
(四)深化為民辦事服務。繼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努力為全區各族群眾和信教群眾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政務服務。加強宗教行政執法,依法規范行政執法流程,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
(五)防范化解風險隱患。進一步摸排民族宗教領域風險隱患,強化隱患整改。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做好信教群眾服務工作,為信教群眾的合理需求提供法治保障。
(六)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加強制度建設,依法規范行政事務管理。組織開展培訓,進一步提升干部職工法治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