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 行政執法公示信息內部審核和管理制度
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
行政執法公示信息內部審核和管理制度
第一條? 按照“誰執法、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為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并公開行政執法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黔江區教育委員會的行政執法公示信息內部審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行政執法公示應當遵循主動、全面、準確、及時、便民的原則。行政執法公示信息工作主要由法治科負責收集和整理,相關科室予以配合。
相關工作人員應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素質和組織紀律觀念,全面理解、準確把握和正確執行上級機關對行政執法公示信息的規定。
第四條? 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前,應進行認真校對和審核,按規定程序報委領導進行審批,經同意后方可公示。
第五條? 行政執法公示信息應及時發布,確保信息公示的時效性。
第六條? 對已公示的行政執法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當信息內容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對相關的信息進行調整更新。
第七條?違反本制度,擅自對外發布公示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或發布公示信息出現錯誤并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