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5年版)
| 收費項目 | 收費學段 | 現行收費標準 | 政策文件 |
| 一、政策性收費(指取得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按照財政票據管理系統的要求收費須向學生或者家長提供收費票據,收費金額納入教育收費專戶統一管理) | |||
| 學費 | 學前教育保教保育費 | 公辦幼兒園按辦園等級收費,其中一、二、三、未定級園收費標準為每月500元、400元、300元、150元,市級示范園可在一級園的基礎上上浮不超25%,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按同等級下浮至70%。民辦幼兒園根據教育成本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報區發改委和區教委備案并公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按黔江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執行。 | 黔江發改委發〔2021〕60號 |
| 普通高中學費 | 公辦市級重點高中800元/生、期。民辦高中按照發改委備案價格執收 | 渝價〔2013〕71號 黔江發改價備2019字第10號 | |
| 中等職業教育學費 | 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每生每期不超過4000元。 | 渝價〔2013〕71號 | |
| 住宿費 | 普通高中 | 普通宿舍,城市或城鎮高中每生每期60元;農村高中每生每期40元。公寓式宿舍,一類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過450元;二類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過350元;三類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民辦高中按照發改委備案價格執收 | 渝價〔2013〕71號 黔江發改價備2019字第10號 |
| 中等職業教育 | 學生公寓,一級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元;二級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元;三級每生每年不超過800元 | ||
| 教科書 | 普通高中 | 平均240元/期 | 渝價〔2013〕71號 |
| 考試報名費 | 義務教育 | 報考一般高中80元/生,報考重點高中90元/生,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費12元 | 渝價〔2013〕71號,渝價〔2013〕175號 |
| 普通高中 |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及選擇性考試(含補考)20元/生、科;外語口試費每生15元 | 渝價〔2013〕71號,渝價〔2019〕95號 | |
| 中等職業教育 | 每生35~55元。中職對口高職招生專業技能考試考務費:160元/生·次 | 渝價〔2013〕71號,渝價〔2015〕55號,渝財綜〔2014〕149號 | |
| 二、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項目而收取的費用。收費納入學校相關賬戶管理,堅持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的原則) | |||
| 課后延時服務費 | 學前教育 | 學前教育不高于10元/次,每次時間不少于兩小時,半小時內免費 | 黔江發改委發〔2021〕60號 |
| 義務教育 | 義務教育階段按每課時3元收取,原則上每天不超過2課時,一學期不超過180課時 | 黔江教發〔2021〕33號 | |
| 生活費 | 各學段 | 中小學食堂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根據食堂成本調查結果合理制定、及時調整飯菜售價。其中執行營養改善計劃的中小學、幼兒園膳食標準中的“X”部分,指導價為小學階段2-5元之間,初中階段3-6元之間。學期終了,按天數、學生刷卡情況及時清退未消費金額 | 渝教體衛藝發〔2024〕3號 |
| 三、代收費(代收費項目首先必須堅持自愿行為,不得強制。原則上學校及家委會均不得直接參與收費,應由供貨人提供收費二維碼或公司賬戶由家長或學生自助繳費,確因學生和家長無法完成自助繳費的可由學校相關人員代收代繳) | |||
| 校服費 | 各學段 | 由學校、家長和學生代表形成校服選購組織進行公開擇優采購 | |
| 保險費 | 各學段 | 根據自愿參保原則,可選擇轄區內學平險承保保險公司的產品種類 | |
| 健康體檢費 | 各學段 | 支出列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按每生每年15元標準支付給體檢機構,不得向中小學個人收取費用 | 黔江教發〔2017〕150號 |
| 研學旅行 | 各學段 | 嚴格執行活動收費公示制度,活動收費項目及金額須對家長公示,廣泛接受監督 | 黔江委教秘發〔2024〕1號 |
| 作業本費 | 各學段 | 由學生家長自行購買,有需要的家長可委托學校統一采購 | 渝財教〔2021〕29號 |
| 教輔資料費 | 各學段 | 小學1-2年級不使用教輔資料,3-6年級提倡不使用教輔材料。中學嚴格實行一科一輔。初中主要教輔材料由政府免費提供,高中教輔材料由學生自愿購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