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實施黔江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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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府辦改〔20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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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
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關于公布實施黔江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土地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全面推動我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工作,按照中共重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規劃與自然資源利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專項小組《關于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的實施意見》(渝規資改〔2021〕5號)文件規定,我區已擬定《黔江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實施方案》,現予以公布實施,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黔江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實施方案(試行)
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
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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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2023年5月1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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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黔江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實施方案
(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土地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快工業項目落地,實現節地增效,推動高質量發展,按照中共重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規劃與自然資源利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專項小組《關于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的實施意見》(渝規資改〔2021〕5號)和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做好2023年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渝規資〔2023〕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戰略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土地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以服務企業為導向,以節地增效為要求,形成工業項目標準地用地模式,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達效,全方位推動黔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市場配置。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明晰標準地出讓指標,通過事前發布標準,企業對標競價,構建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的營商環境。
(二)改革提效。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完善機制,做好制度保障。按照區域統一編制原則組織開展區域評估,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減輕企業負擔。
(三)全程監管。實行標準地企業承諾、信用評價全過程服務引導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建立聯合獎懲機制,健全完善項目準入評價和綜合驗收機制,推動土地要素資源向優質企業集聚。
(四)節約集約。認真貫徹資源節約優先政策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土地出讓“硬約束”控制指標,突出土地利用效率導向,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三、工作目標
(一)2023年在重慶市正陽工業園區試行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模式,堅持邊實施、邊總結、邊規范,逐步完善標準地出讓制度體系,全年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比例原則上達到20%。
(二)2025年在重慶市正陽工業園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
四、工作內容
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是按照“事先做評價、事前定標準、事中作承諾、事后強監管”的要求,在完成工業園區區域整體評價基礎上,提前明確地塊投資、建設、稅收、能耗等控制指標,一并納入出讓公告公開發布,企業競得土地后簽訂履約監管協議,按照約定標準實施建設。
(一)開展標準地區域評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按照區域內統一編制原則,結合我區工業產業發展戰略布局,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在重慶市正陽工業園區組織開展區域評估工作,并將區域評估成果作為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重要依據。區域評估包括:礦產壓覆、環境影響、地質災害、地震安全性、安全條件、綠化方案、水土保持、文物影響、節能、氣候可行性等。已實施區域整體評估的,應在土地出讓前,根據區域評估成果完善項目準入要求,主動告知招商企業相關建設要求。嚴格執行“凈地”出讓規定,確保具備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對擬作為標準地出讓的宗地,按照要求及時實施前期開發整理,形成滿足標準地要求的優質用地。文物部門應在土地供應前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
(二)構建標準地出讓指標體系。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產業準入、功能區劃和相關區域評估成果,在市級確定的指標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分行業制定黔江區標準地出讓控制性指標體系,包括且不限于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能耗標準和規劃建設指標。控制性指標以增加“畝產效益”和實現“節地增效”為目標,區分不同產業類型,實行動態調整機制,注重細化分類、強化總量控制,形成“可量化、可統計、可追溯、可調控”的指標體系。各控制性指標須納入出讓公告一并公布,作為企業用地準入的衡量標準。
(三)明確標準地出讓履約要求。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時,依據正式公布的黔江區控制性指標要求,提前明確擬出讓地塊的具體出讓標準,相關指標和要求須與出讓公告一同發布。用地企業依法競得標準地使用權后,持《成交確認書》與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簽訂《工業項目標準地履約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明確控制性指標、履約標準、竣工驗收、達產復核、承諾事項及違約責任等事項,承諾按約兌現指標;同時與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有效對接告知承諾制、容缺審批等改革措施,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對已實施區域整體評估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行政審批事項,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告知承諾制。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標準地項目,企業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并經公示后,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發放相關證書,加快項目落地開工。
(四)建立標準地全過程監管體系。按照“聯合監管、各負其責”的原則,結合已供土地履約監管等專項行動,建立覆蓋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達產復核等環節的監測核查機制,結合建設周期對項目建設情況開展不定期監測核查,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合同履約。制定工業項目標準地竣工驗收和達產復核具體辦法,由各職能部門按照事先約定條件進行對標聯合驗收或者開展達產復核。對未通過聯合竣工驗收或聯合達產復核的,合同或履約監管協議約定有整改期限的,由提出相關條件的部門督促指導按約定進行限期整改。未約定整改期限或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要求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約定追究相應違約責任。企業竣工后3年內未達到履約監管協議約定標準的,可給予一定整改期,整改期滿仍未達標的,應采取收回收購、分割轉讓等方式予以處置。
(五)探索建立獎勵懲戒機制和信用管理體系。探索建立標準地工業項目綜合績效評估制度,有序推進工業項目綜合績效與企業享受財稅、產業扶持基金等優惠政策掛鉤機制,穩步落實違約責任追究機制。探索建立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評價體系和標準地項目全過程信用檔案,將用地企業落實承諾行為信息記入信用檔案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依法公布,作為企業享受差別化優惠政策的重要參考,推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五、職責分工
(一)做好預設標準地
1.在重慶市正陽工業園區內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區域評估工作,包括:礦產壓覆、環境影響、地質災害、地震安全性、安全條件、綠化方案、水土保持、文物影響、節能、氣候可行性等,為標準地項目落地提供基礎。(牽頭單位: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文旅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區應急局等)
2.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產業準入、功能區劃和相關區域評估成果,在土地“招拍掛”前,結合實際明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能耗標準和規劃建設等可調整的控制性指標。(牽頭單位: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區招商局、區稅務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
3.結合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計劃,提前做好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來水、電力、通訊管線連通以及場地平整、圍墻搭建等,打造“凈地”出讓硬環境。(牽頭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鴻業集團、鴻莊公司)
(二)落實高效服務與有力監管
確保擬出讓地塊的具體指標和要求與出讓公告一同發布。與用地企業依法簽訂《協議》和《合同》后,各職能部門結合企業申請上門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按照“聯合監管、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項目開工、建設的動態監測核查機制,落實監管要求。開工前,重點審核企業承諾和報備資料情況,結合已供土地履約監管專項行動,督促按標開工;建設期,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照相關承諾標準及建設方案組織施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企業,實施動態評價管理。(牽頭單位: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稅務局、區城市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
按照“聯合監管、各負其責”的原則和“業主委托、同步受理、集中驗收、各司其職、限時辦結”的要求,各職能部門及時制定工業項目標準地竣工驗收具體辦法,按照事先約定條件進行對標聯合驗收,并結合驗收復核情況及時總結完善相應標準和承諾。實行綜合窗口統一受理,統一驗收,集中一次性告知整改意見,企業限時整改,出具項目驗收備案手續。(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城市管理局)
(四)探索建立獎勵懲戒機制與信用管理體系
項目建成后,按事先約定條件進行對標達產復核。結合聯合驗收或達產復核整改達標、履約協議落實等情況,探索建立工業項目綜合績效評估制度、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評價體系,有序推進工業項目綜合績效與企業享受財稅、產業扶持基金等優惠政策掛鉤機制,穩步落實違約責任追究機制。健全完善退出機制,企業竣工后3年內未達到履約監管協議約定標準的,可給予一定整改期,整改期滿仍未達標的,應采取收回收購、分割轉讓等方式予以處置。(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區財政局、區招商局、區稅務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統籌安排,細化措施,合力協調解決標準地改革過程中存在問題。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為組長,分管規劃自然資源和工業園區的區領導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區招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稅務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應急局、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牽頭部門牽頭抓總、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工作開展,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各責任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共同研究、共同部署。
(三)深化審批改革。標準地出讓要有效銜接區域評估、承諾制、容缺審批、多評合一、多測合一、多審合一等改革措施,充分發揮改革疊加效應,切實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加快項目落地開工。
(四)強化督查評價。聚焦市場主體感受,以市場主體感受為主要評價標準,加強對標準地出讓的監督評價。對照市政府督查督辦要求和全市開發區綜合考核評價體系標準,對各職能部門標準地改革工作的開展情況、實施效果等進行綜合監督,對推進成效顯著的給予激勵,對工作滯后的給予通報批評,不斷優化政策機制、提升改革質量,確保完成標準地改革工作目標。
(五)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和新媒體廣泛宣傳標準地出讓政策,及時準確發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認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典型做法,組織召開企業座談會,根據信息反饋情況進一步改進完善政策,不斷提高改革質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本《方案(試行)》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黔江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實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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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區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實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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