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公安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黔江區公安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能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范、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游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單位構成。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內設58個職能科室,其中:公安基層派出所30個,警令處、治安支隊、刑偵支隊等內設機構28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1456.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456.18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374.38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787.31萬元,2023年紀檢監察補助資金及政法紀檢監察轉移支付資金納入年初預算,增加1587.0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1456.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080.9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96.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04.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74.41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374.3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787.31萬元,項目支出增加 1587.0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1456.1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456.18萬元,比2022年增加2374.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0.3萬元,比2022年增加787.31萬元,主要原因是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基數上調;項目支出4025.88萬元,增加1587.07萬元。主要用于留置支隊留置護衛人員勞務費、執法辦案費用及設備采購費用。
黔江區公安局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753.08萬元,比2022年增加196.0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公務接待費55萬元,比2022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98.08萬元,比2022年增加201.08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轉移資金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未納入年初預算,2023年預算工作首次在財政一體化系統進行,其中中央轉移支付資金中的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00萬納入了年初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697.11萬元,比上年減少341.02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勤儉節約,節省開支。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6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4025.88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14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142 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五)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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