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武陵中小學項目)
重慶市黔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行政處罰決定書
?
黔江發改罰〔2024〕3號
?
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米仁文
地址:重慶市黔江區正陽街道市民西路新城公共服務中心3號樓3樓
經查,你委組織實施的黔江區初級中學校恒大分校、黔江區人民小學校恒大分校新建工程(以下簡稱“武陵中小學項目”),黔江區初級中學校恒大分校于2019年11月26日取得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項目總投資8720.7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7411.72萬元;黔江區人民小學校恒大分校新建工程于2019年11月26日取得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項目總投資5351.2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222.18萬元;根據招投標法相關規定,武陵中小學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該項目實施過程中,你委以《招商引資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武陵中小學項目由重慶恒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項目總投資1.3億元(其中基建不少于1.2億元,設施設備約0.1億元),由重慶恒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繳納的相關稅費區級實得部分作為該項目建設資金,重慶恒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直接發包方式選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分別與中衡卓創國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簽訂設計合同160.593萬元、與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簽訂土石方開挖合同279.16萬元、與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主體工程建設合同7900萬元,合同金額合計8339.75萬元。導致該項目應公開招標而未招標。
以上事實有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新城恒大地產開發綜合體項目招商引資合同補充合同(三)》、項目建設合同(設計、土石方開挖、主體工程),《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關于黔江區恒大配套中小學新建工程的情況說明》,案件調查報告等依據為佐證。
你委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相關規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相關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一是按該項目合同金額的10‰處罰款83.3萬元;二是責令你委限期整改(鑒于該項目已實施,你委就加強項目發包管理工作應進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內控制度等,于2024年5月31日前將整改報告及附件報我委備案,在今后的項目發包過程中切實強化管理,杜絕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你委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納到財政專戶(賬戶名稱: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開戶行:工行黔江分行營業部;賬號:3100019129026427311)。
如不服本決定,你單位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向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
?
重慶市黔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