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大數據應用發展中心2024年度決算公開報告及公開報表(中心)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一是研究擬訂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戰略編制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
二是負責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負責推進全區政府數據采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負責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資源共享。負責研究推進數據資源的流通交易。負責推進社會公共信息資源整合和應用。
三是負責全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統籌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國民經濟各領域融合應用。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產學研用結合,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發展。
四是負責推進全區信息化應用工作。統籌推進全區智慧城市建設。負責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應用,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五是負責協調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動下一代網絡部署和規模化商用。
六是負責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參與國際國內重大交流合作活動,指導開展區域化合作,承辦相關活動。指導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七是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推進數字重慶、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 ??????
八是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本年度大數據發展中心作為二級事業單位轉入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120.12萬元,支出總計120.12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120.1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0.12萬元,占10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120.1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其中:基本支出108.02萬元,占89.93%;項目支出12.10萬元,占10.07%;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0.12萬元。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0.1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0.1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20.1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1.33萬元,占9.4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1.3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
(2)衛生健康支出5.54萬元,占4.6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5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
(3)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7.21萬元,占80.9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97.2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
(4)住房保障支出6.04萬元,占5.0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6.0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8.0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6.1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6.1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公積金、社保等員工基本支出。公用經費11.8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1.8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伙食費、差旅費、水電費等單位日常運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23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2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2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車購置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
?公務接待費0.23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單位來黔江與本單位開展公務活動。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2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年初數據。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2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10批次52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44.63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區大數據局掛牌成立后,區大數據中心才轉入,無去年數據。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我部門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專業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7908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