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融媒體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黔江區融媒體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宣傳、教育和引導作用。組織開展輿論引導工作,運用全媒體平臺進行建設性輿論監督。負責報、臺、網、新媒體等全媒體平臺的內容生產、審核、發布及管理運營;落實主管部門宣傳指令;承擔全區對外宣傳工作,開展新聞業務交流培訓。負責融媒體中心生產和運行安全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黔江區融媒體中心為區委直屬正處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本單位內設機構有:編輯委員會辦公室、綜合部、總編室、全媒體調度室、融創部(外宣部)、新聞采集部、編輯一部、編輯二部、編輯三部、制作部、新媒體部、專題部、播音主持部、技術保障部、大數據部、政工人事部、財務部、經管部等十八個部門。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416.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416.1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461.16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461.1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416.18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942.7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2.5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1.7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9.15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461.16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1.02萬元,項目支出增加390.1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416.1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16.18萬元,比2025年增加461.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78萬元,比2025年增加71.02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慣例正常增資,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積金繳納,退休人員補助等工資福利支出,和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751.4萬元,比2025年增加390.14萬元,主要原因是融媒體中心人員經費項目增加了390萬元和遺屬人員生活補助項目正常增長0.14萬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區融媒體中心的正常運行和對遺屬人員的生活補助。
重慶市黔江區融媒體中心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12.64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變化。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變化;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64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變化;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變化。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46.52萬元,比上年增加0.74萬元,主要原因為正常增資。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751.4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小型客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劉盼聯系方式:023-7923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