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市政設施所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黔江區市政設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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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本單位現行的職能職責為:1.負責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等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城市照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街道鎮鄉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指導區級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2.完成區委、區政府、區城市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調整,重慶市黔江區市政設施所設辦公室、道橋科、燈飾照明科、閘橋管理辦公室4個內設機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773.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73.7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去年491.49萬元增加1282.29萬元,主要是增加了項目支出,新增閘橋、道路、橋梁、隧道、路燈等城鄉社區公共設施維護費用。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773.7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5.2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5.1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642.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03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282.29萬元,主要是增加了項目支出,新增閘橋、道路、橋梁、隧道、路燈等城鄉社區公共設施維護費用。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73.7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73.78萬元,比2025年增加1282.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6.22萬元,比2025年461.49萬元減少15.2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退休,減少了人員經費及基本支出預算。項目支出1327.56萬元,比2025年30萬元增加1297.56萬元,主要是增加了項目支出,新增閘橋、道路、橋梁、隧道、路燈等城鄉社區公共設施維護費用。
重慶市黔江區市政設施所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接待標準執行,嚴控“三公”經費支出,本年未預算公務接待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所2026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2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327.5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作業工作用車8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五)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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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林美;聯系方式:023-7924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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